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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17-06-21 来源:

银川市气象局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等有关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应急管理,配合上级做好气象应急保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专业气象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承担气候影响评价和气候应用服务。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级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十)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马玉荣    党组书记、局长

张 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邵 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永顺    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徐 蕾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韩世涛    四级调研员

三、所属机构

银川市气象局办公室(人事科)、银川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银川市气象局计划财务科,银川市气象台、银川市气象服务中心(宁夏葡萄气象服务中心)、银川市综合气象观测站、银川市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银川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灵武市气象局、永宁县气象局、贺兰县气象局,贺兰山气象站。

四、联系电话

  0951-5029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