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34679 效用状态:
目录名称: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公文种类:通知 文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气象中级和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气发〔201989号)和《宁夏气象局关于气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宁气发〔202016号)有关规定,经宁夏气象局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气象中级和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宁夏气象局关于气象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宁气发〔2020〕16号)精神,申报中级职称和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分别按照《宁夏气象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和《宁夏气象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申报。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根据本人的工作岗位和从事专业技术经历,选择气象中级职称(工程师或助理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申报,并填写《气象职称评审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资格业绩材料。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2.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各单位组织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具备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可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等方式组织推荐初评。各单位党组(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按高级工程师职称、中级职称分别排序,均不得出现并列情形)。各单位须在推荐控制数(附件2)内推荐。享受引进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申报高级工程师,不受推荐指标限制。外单位委托评审气象的,根据本单位岗位使用情况进行推荐,不受推荐指标限制。

4.单位内部公示。将推荐人选的《气象职称评审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资格业绩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等在各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同时在所在单位同步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的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为行业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履行上述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申报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主要包括

1.单位推荐函。推荐函要说明推荐人选资格审查、材料审核、推荐程序、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和结果等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其中,行业相关单位委托评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由所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中级和副高级推荐人选分别汇总)。

3.资格审查表(附件4,中级和副高级推荐人选分别审查)。

(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1.《气象职称评审表》。

2.个人技术工作总结(篇幅2000字以内)。

3.《气象职称评审表》和个人技术工作总结的合订本。

4.资格业绩材料。

5.代表性成果材料(2篇以内)。

6.陈述答辩幻灯片。推荐人选应对照评审条件进行陈述。总结取得现任职称以来,在气象科技创新、业务服务等方面的主要业绩,特别是要总结凝练能够反映申报人业务技术能力水平的特色或亮点业务技术工作、主要创新成果等,并说明在相关业务技术领域所起的推动作用,以及(或)对气象科技进步和事业发展的贡献。推荐人选须参加陈述答辩,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个人陈述时间高级不超过10分钟、中级不超过8分钟。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资格复审安排

本年度职称评审的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交叉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确定1名职称申报推荐的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材料或者填报不规范的材料,现场退回或限期补报。各单位报送材料的人员必须是各单位的资格审查人员。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单位

10月11日

上午8:30

银川市气象局、宁夏气象台、

委托评审气象职称的单位

10月12日

上午8:30

石嘴山市气象局、宁夏气候中心、

宁夏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含核算中心)

10月13日

上午8:30

吴忠市气象局、宁夏气象服务中心、

宁夏气象信息中心

10月14日

上午8:30

固原市气象局、宁夏大气探测中心、

宁夏气象灾防中心(含地编)

10月15日

上午8:30

中卫市气象局、宁夏气象科研所(含地编)

各单位推荐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四、有关事项

1.对于2022年9月前委托外部门或外单位评审中级或副高级非气象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在单位推荐控制数内,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并在本次推荐函中一并上报。

2.气象中级职称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一致。

3.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4.宁夏气象部门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电子版(含《气象职称评审表》和个人技术总结、资格业绩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陈述答辩PPT)通过气政通邮箱网盘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邮箱。外部门或外单位委托评审气象职称的推荐人选电子版材料(同上)报送至nxqxrsc@163.com邮箱。

5.本次职称评审费收取标准为中级200元/人,高级工程师300元/人。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待资格复审通过后,缴至以下账户:

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账号:2902002209200007617

开户行:工行银川西门支行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切实做好2021年度气象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0951-5029804。

附件:附件1-气象职称评审表.docx

        附件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内有2表).xls

              附件4-资格审查表(内有2表).xls

              附件5-申报推荐材料说明.docx

                   附件6-期刊评价排序表.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