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2017年04月17日 文号:气发〔2017〕26号
效用状态:有效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气象标准 体系框架及重点气象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管理总局、中国盐业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统筹指导气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础性、关键性气象标准的研制和出台,为“十三五”时期气象改革发展提供更好的标准支撑,依据《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2015-2030年)》、《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十三五”气象标准体系框架》和《“十三五”重点气象标准项目计划》,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十三五”气象标准体系框架》

2.《“十三五”重点气象标准项目计划》

中国气象局

2017年4月17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气象标准体系框架及重点气象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