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全区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区重要气象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方案;负责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区局大院及台站的建设规划;管理全区气象部门国有资产、计划财务、基本建设、统计、房改、医保、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部门领导
戴小笠 二级巡视员
郭运杰 副处长
赵书发 副处长
李 涛
三、联系电话
0951-502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