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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7日 2021年12月7日 文号:宁政发〔2021〕33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区气象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全面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强对流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达到45分钟以上,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定在90分以上;人工增雨(雪)效率进一步提升,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1.5万平方公里;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GDP的比率由“十三五”期间的0.3%下降至0.2%,为气象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宁夏经验”。

到2035年,气象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气象业务实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气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气象保障自治区重大战略和服务公众生产生活的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防范气象灾害风险。

1.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完成全区干旱、暴雨(雪)、高温、低温冷冻、大风沙尘、冰雹、雷电等天气气候的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涉灾部门气象灾害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建立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技术体系,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

2.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加快完成各涉灾部门预警信息与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全区预警信息统一、集约发布。建立极端灾害性天气高级别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机制,利用“国家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通信大数据平台”,实现极端灾害性天气影响区域内所有手机用户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建立各级广播电视台在播出信号中挂角播出预警信号图标、高级别预警即时图文或语音插播机制,实现应急广播系统与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推动机场、车站、商场、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信息发布终端第一时间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3.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气象部门要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级减灾委要建立健全以重大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重点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息影响的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五停一休”(停工、停产、停业、停课、停运、休市)制度,构建指挥决策、安全防范、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运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考核,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公众气象安全意识。(责任单位:自治区应急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健全防雷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的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防雷安全责任、制度、标准和措施全面落实。加强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区划、科普宣传以及灾后调查、鉴定等工作,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厅、宁东基地管委会,宁夏通信管理局、民航宁夏监管局、兰州铁路局银川办事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气象信息传播网络,提高气象信息在农村的覆盖率。开发面向公众衣食住行游购娱等生活需要的气象服务产品,推进气象服务与智慧城市建设精准对接,开展精细到城市网格的三维天气实况和预报服务,制作多灾种城市气象风险图,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城市生命线气象服务能力,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宁东基地管委会、广电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6.增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信息服务工程,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服务平台,提升灾害防御和服务能力。完成全区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分灾种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区划和农作物种植适应性区划,为农业产业布局提供支撑。围绕主要农作物及设施农业“以水定产”,开展作物需水量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研究,发布需水量预报和适时定量灌溉服务产品。开展农业种植面积、长势、病虫害、产量预估等遥感监测评估,为粮食安全提供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统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7.提升重点产业气象服务水平。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大力发展专业气象服务。持续推进全国枸杞气象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枸杞全生育期生长发育、病虫害监测和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开展酿酒葡萄气候标志认证,完善气候品质评价体系,申报“中国气候好产品”品牌认证。在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地区建设激光测风雷达、气象辐射观测网,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区划,发展风功率、光伏中长期预报技术,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开展旅游气候资源分析评价和全域旅游气象服务,申报“天然氧吧”等国家级气候旅游资源品牌认证。精准对接电子信息科技、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发展对气象条件的需求,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系统分析光照、温度、风力、相对湿度等气象要素特征,将独特的气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宁东基地管委会、林草局、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生态气象服务能力,保障美丽新宁夏建设。

8.提升生态气象支撑保障能力。围绕黄河生态经济带、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封育保护区、南部水源涵养区,进一步完善生态气象观测要素和站网布局。围绕黄河、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支点,完善生态气象遥感业务体系,开展生态修复、固沙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草、植树造林、河湖湿地治理、冬凌夏汛、林草火险等生态监测和动态评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碳排放碳中和监测站网,探索开展碳排放监测评估服务。加快推进生态气象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厅、宁东基地管委会、林草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9.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气象保障能力。加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技术研发,开展长时效、精细化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及影响评估服务。建立集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于一体的环境气象预报服务系统,提升大气自净能力预报预测水平。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气象条件对污染防治效果影响的定量化评估服务,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服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四)提升科学作业能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10.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协调机制。完善全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作用,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强化部门协作、军地协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空域申请批准率。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部署,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加强基层作业队伍建设,健全作业人员工资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1.提高重点领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围绕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开展空中云水资源评估,科学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立体人工影响天气专业探测能力建设,及时更新作业装备,探索应用带电粒子催化、燃气炮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重点加强中部封育保护区和南部水源涵养区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方面的作用。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防霜作业保护力度,减轻干旱、冰雹、霜冻等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2.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涵盖作业装备和弹药购买、运输、存储、使用、报废等全环节的物联网监控体系,实现人工影响天气全过程联合监管。加强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落实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健全作业人员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提升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高气象业务现代化水平。

13.提升气象精密监测能力。填补气象监测盲区,在全区建设5部X波段天气雷达,中卫市建设1部新一代天气雷达,中部干旱带及南部山区北部增加建设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增加气象监测站点,织密气象灾害监测网。推进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北斗导航水汽垂直观测系统建设。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应急厅、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4.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推动气象预报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构建以智慧精准为特征,以数值预报解释应用为核心的无缝隙全覆盖智能数字预报预测业务体系。发展早期预警和滚动监测相结合的预警业务,强化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

15.提升气象信息化及数据共享水平。建设宁夏地球科学大数据应用中心,推动多部门数据融合应用,升级气象通信网络,完善气象信息系统,强化数据安全,针对行业、产业、社会活动等开展基于风险预警的个性化气象服务。依托中卫西部云基地资源优势,建设基于自治区大数据平台的气象主题数据库,实现气象大数据云备份,提高气象数据存储能力和算力水平。(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中卫市人民政府)

(六)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夯实气象事业发展基础。

16.打造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六盘山地形云野外科学试验基地建设力度,力争建成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统筹推进省部共建宁夏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中国气象局旱区特色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资源配置和能力建设,夯实气象科技创新基础。加快贺兰山、六盘山、罗山地形暴雨机理、演变规律与预报方法研究。加强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信息化、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影响预报与风险预警等关键技术研发,构建多部门、多领域协同科研攻关机制。(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合作,完善省部合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合作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查落实,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共气象服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继续完善并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保障全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宁夏气象局)

(三)加强法治保障。完善气象法规规范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气象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法规规章建设。推进设区的市气象立法工作。加强气象依法行政,探索将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气象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地方综合执法范围。(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司法厅、市场监管厅、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力度,强化专家队伍建设,将气象高层次专业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工程、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的专业领域。深化气象与行业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责任单位:宁夏气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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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