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9-08-30 2019-08-30 文号:宁气发〔2019〕18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宁夏气象局关于开展2019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气象局,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宁夏气象局拟组织开展2019年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考核对象和考核时间

1.考核机构:宁夏气象局委托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开展2019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

2.考核对象:所有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机构;

3.考核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11月20日。

二、考核方式

对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在我区已经完成的检测项目,由考核组按5%的比例进行抽检考核(每个检测机构抽检项目最多不超过10个)。考核采取资料检查(资料检查是指按照要求对所抽取的考核项目资料进行检查)和项目验证(项目验证是指按照规定要求,对所抽取的考核项目进行全部或部分要素(项目)现场复核检测)两种方式。项目验证考核应不少于抽检项目的50%,抽检项目为2个及以下的,均采取项目验证方式考核。

三、考核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及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宁夏气象局规定的检测业务规范或检测要求;

4.被考核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四、考核内容

1.检测报告对防雷装置及其相关建(构)筑物真实情况的反映程度;

2.检测方法的正确性;

3.检测报告所载检测项目的完整性;

4.检测所依据标准的适用性;

5.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7.检测报告综合结论的正确性和改进建议的合理性;

8.对检测单位已完成的检测项目,进行全部或部分要素(项目)的现场复核检测。

五、考核结果应用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并应用于以下方面:

1.作为当地防雷安全监管考核的依据;

2.作为检测单位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3.作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4.作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管考核的依据。

六、有关要求

1.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检测质量考核的各项准备,并安排专人配合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2.各市、县(区)气象局做好此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考核相关配合工作;

3.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按照考核要求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并制定考核方案,按时完成考核工作并于11月底向宁夏气象局上报考核结果。


联系电话: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0951-3019862

监督电话:宁夏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0951-5029847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