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宁夏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4月17日 文号:宁气发〔2018〕13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宁夏气象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气象局,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加强全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提高我区建(构)筑物、危化企业、易燃易爆和人员密集等场所雷电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防雷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18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重要性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保护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安排和落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

二、认真落实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制度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对按国家相关规定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其中危化企业,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存、销售等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三、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防雷装置所有者是防雷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应主动向依法取得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申请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并密切配合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对经检测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防雷装置,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组织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在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活动,要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确保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质量。对在检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防雷减灾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五、严格执行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责任追究制度

各责任单位和检测机构要对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各负其责,认真落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制度。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议程,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工作到位,确保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县(区)气象局要加强对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加大对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力度。对存在防雷装置拒绝进行安全检测或安全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对存在没有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而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超出资质许可范围而开展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导致雷电灾害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相关单位如需了解依法取得相应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情况,可登陆宁夏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nxqx.gov.cn/Item/6535.aspx)查询;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有不明之处可联系宁夏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翟振勇,联系电话:0951-502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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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