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宁夏气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年8月3日 2017年8月3日 文号:宁气办发〔2017〕25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宁夏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气象局,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宁夏气象局关于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气发〔2017〕16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自治区气象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区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对象主要针对我区境内所有已经开展防雷装置检测业务的法人单位(2017年纳入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防雷检测机构名单附后),并对各单位随机抽取部分已经完成的防雷检测项目进行质量考核。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自治区气象局根据年度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安排,委托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组成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组,对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量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

此次质量考核将对各防雷检测机构在我区已经完成的检测项目(检测报告)进行抽检考核,抽检比例为5%,每个检测机构抽检项目最多不超过10个。其中,两个及以下项目均应项目验证。

考核时间:2017年8月1日—10月30日。

三、考核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及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自治区气象局规定的检测业务规范或检测要求。

4.被考核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四、考核内容

1.验证检测报告对防雷装置及其相关建(构)筑物真实情况的反映程度。

2.考察检测方法的正确性。

3.检查检测报告所载检测项目的完整性。

4.检查检测所依据标准的适用性。

5.核实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检查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7.检查检测报告综合结论的正确性和改进建议的合理性。

8.对检测单位已完成的检测项目,进行全部或部分要素(项目)的现场复核检测。

五、考核结果应用

1.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作为我区防雷安全监管考核的重要依据。

2.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作为检测单位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自治区气象局将及时向社会公示。

3.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将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要求,作为防雷检测资质申报评审和资质升级以及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管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要求

1.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负责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具体实施,各市、县(区)气象局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各防雷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检测质量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安排专人配合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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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日


附件


2017年纳入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

防雷检测机构名单

1、宁夏中科天际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2、江苏泓远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3、江苏盐城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4、江苏天安防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河北宇翔雷电灾害防御科技有限公司

6、河北德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7、新疆国雷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8、山西恩博利雷电防护有限公司甘青宁分公司

9、广州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10、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11、浙江科安检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12、宁夏联安雷电防护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13、宁夏新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4、石嘴山市雷安防雷技术中心

15、吴忠市科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6、中卫脉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固原市防御雷电灾害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