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宁夏气象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3年7月14日 文号:宁气办发〔2023〕32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宁夏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根据《宁夏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宁气办发〔2022〕14号)要求,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防雷平台”)于2022年3月28日在我区正式运行以来,提升了我区“互联网+防雷监管”水平,取得了一定监管成效。为了持续推进防雷数字监管工作,推动全国防雷平台应用,根据中国气象局相关部署,现就加强全国防雷平台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访问网址

1.外网地址(检测单位用户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用户)

https://www.qgfljg.cn

2.内网地址(气象部门监管用户)

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办公区“防雷平台”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气象局

1.各市、县(区)气象局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级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行政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防雷重点单位监管等信息的录入工作,定期更新防雷重点单位名录库,建立防雷重点单位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依托全国防雷平台,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2.各市、县(区)气象局负责下载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用户账号(系统自动分配),提供给重点单位用户(初始密码不定期变更),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防雷重点单位做好本单位基本情况、定期检测、防雷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及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年内所辖区域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维护率达到90%以上。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包括区外来宁开展检测业务的单位)要及时注册账号,补充或更新基本信息,并根据《宁夏气象局关于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上传防雷检测报告的通知》要求,在检测活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检测业务信息和检测报告,并确保报告符合规范和模板要求,检测项目齐全,内容完整(签字盖章齐全)。同时,要严格执行《宁夏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推广使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二维码的通知》(宁气法函〔2022〕18号)规定,在上传检测报告时按要求下载粘贴二维码,以便于委托单位及时掌握检测服务信息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核查。

2.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的次年起,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限以宁夏气象局通知为准),通过全国防雷平台填报上一年度报告。设有分支机构的资质单位应当将分支机构的相应信息纳入年度报告内容。

(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1.全区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要求完成本单位基本情况、定期检测、防雷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及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录入工作。首次应用全国防雷平台或密码重置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各市、县(区)气象局分发的账号和初始密码,及时登录全国防雷平台,务必按要求修改初始密码,否则后期初始密码更换后,将无法登录和正常使用。平台使用情况将列入各级气象主管机构防雷安全检查范围。

2.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且信用度高的检测机构开展防雷安全定期检测,坚决杜绝恶意低价、违法转包分包、检测漏项缺项、虚假记录、回避隐患等问题,确保防雷设施有效可用。检测机构资质信息、从业人员、是否被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可登录全国防雷平台(https://www.qgfljg.cn)首页查询;在宁检测机构公示名单及质量考核、安全检查等监管信息可登录宁夏气象局官网(http://nx.cma.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在接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时,要扫描报告二维码,核实查验结果是否与检测报告记录信息一致,与实际检测工作情况一致(如检测报告基本情况、检测人员信息、检测结论等)。

(四)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1.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履行全国防雷平台“省级管理员”职责,按要求做好平台的管理、运行维护及培训等工作。负责监管用户的开通及授权、录入数据管理以及防雷重点单位的密码重置等;负责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账户启用、密码重置、应用指导、咨询答疑等,确保检测单位信息维护率达到100%。

2.宁夏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受委托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后,应当及时上传各考核项目的考核报告及考核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各市、县(区)气象局应当监督辖区内所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保存好,杜绝因多用户长时间使用同一初始密码产生网络安全隐患。

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区分单位账号和业务账号,填报年度报告、管理单位信息须使用单位账号,上传检测业务及检测报告须使用业务账号,登录单位账号可创建业务账号。

3.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在变更全国防雷平台负责人时,原负责人应将平台网址、账号、修改后的密码、使用手册等一并移交给新的负责人。

4.在全国防雷平台运行期间,遇有问题或建议,可分类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政策管理类问题:0951-5029846、5029847

常规应用类问题:柳佳俊  0951-3019855

    后台异常类问题:QQ群(638670172或458450619)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