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宁夏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2日 文号:宁气发〔2024〕43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印发 《全区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防雷安全 “贯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各防雷检测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统筹发展和安全 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宁党发〔2023〕18号)要求对燃气、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从严安全标准,紧盯事故隐患,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的,必须要按标准整改到位。防雷安全系列标准是安全生产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大量的科学研究、实践验证以及对以往雷击安全事故教训的总结而制定的,是确保相关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和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为推动防雷安全系列标准在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的实施应用,切实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我区防雷减灾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有效遏制重大雷击安全事故隐患增量,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工作部署,配合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防雷安全精准执法行动实施,宁夏气象局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在全区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标准贯彻执行(以下简称“贯标”)行动,制定了《全区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防雷安全“贯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1.现行主要防雷安全标准

2.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系列标准查询方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防雷安全

“贯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防雷安全标准化在推进我区防雷减灾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全面落实雷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与分级管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我区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防雷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气象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气象局有关部署,宁夏气象局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在全区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防雷安全“贯标”行动,并形成“贯标”工作长效机制。

一、“贯标”行动目标

通过组织各单位开展防雷安全“贯标”行动,让各单位充分认识加强防雷安全系列标准贯彻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防雷安全系列标准全面、准确、有效地贯彻到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评估、调查、鉴定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检测、维护等的全过程及各环节,建立完善防雷安全“贯标”工作长效机制,发挥防雷安全标准化在推进防雷减灾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有效遏制重大雷击安全事故隐患增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现行主要防雷安全标准

须贯彻执行的防雷安全标准包括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分别制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防雷安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见附件1),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出台的涉及防雷安全工作的标准规范。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系列标准的查询方法见附件2。

三、防雷“贯标”工作责任主体及范围

(一)全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全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所有从业人员。

(二)在宁防雷检测单位

在宁夏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防雷检测单位(含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所有从业人员。

(三)全区防雷安全监管机构

全区从事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及相关人员。

四、防雷安全“贯标”工作重点任务

(一)系统学习,强化培训宣传

各单位应将防雷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系列标准纳入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计划,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和要求,有针对性、系统性地组织学习培训,利用线上线下教育资源,邀请行业专家讲解防雷系列标准,采取案例分析和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员工对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要通过内部公告、宣传栏、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防雷安全标准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案例,形成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在宁防雷检测单位要结合检测技术服务,根据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需要配合做好防雷安全相关标准宣传普及工作。

(二)对标检查,全面整改落实

各单位特别是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认真学习、对照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系列标准,迅速对防雷领域的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制度防、管理防等措施进行彻底排查,查找在能力素质、雷电防护装置、预警传播、操作技能、严格审批、预案制度、作业条件、风险管控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和安全风险。对发现的雷击安全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措施、时限、标准等要求,并限期整改到位。一时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落实计划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力有序推动落实。

(三)评估指导,提升“贯标”实效

坚持抓点示范,各市气象局分别确定2-3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1-2家防雷检测单位(以办公地点所在地为准),重点就《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2011,2022年版)、《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2009)、《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23)、《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32937-2016)、《防雷安全管理规范》(QX/T309-2017)、《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南》(QX/T694-2023)、《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232-2019)、《石油库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DB64/T1583-2019)和《汽车加油(气)站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DB64/T1584-2019)等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形成正面典型经验,示范带动“贯标”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同时以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各市、县(区)气象局要加强对监管对象“贯标”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其负责人进行培训,提升其标准化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监管,形成长效治理

各市、县(区)气象局要结合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防雷安全精准执法行动,重点检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检测单位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严格行政执法,对未能严格执行防雷安全相关标准的,要依据安全生产和气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立案查处,引导和督促其深化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形成“贯标”工作自觉,持续发挥防雷安全系列标准在推进防雷减灾长效治理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要建立标准执行情况反馈机制,为进一步健全防雷安全标准体系提供决策参考。请各市气象局于2025年3月底前将全市防雷安全“贯标”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宁夏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气象局要迅速安排部署,把“贯标”工作要求传达到防雷安全监管机构和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压实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防雷检测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贯标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方面统筹安排,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贯标”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技术支撑

防雷安全“贯标”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责任大、要求高,各单位要组织对相关管理和业务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尽快掌握防雷安全标准规范,注重发挥防雷检测单位和专家等的技术指导作用。各市、县(区)气象局要结合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和行政检查等活动,指导辖区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增强“贯标”业务能力,提高其自觉运用标准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与分级管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

防雷安全“贯标”工作的目标在于预防和有效遏制雷击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对标检查、风险评估、“贯标”改造、制度建设等事项,需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加大对“贯标”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防雷领域安全生产条件。

宁夏气象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区防雷安全“贯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不认真、慢作为、走过场、做样子、搞形式、不整改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自治区安委办、市场监管厅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印发 《全区易燃易爆等重点领域防雷安全 “贯标”行动方案》的通知_宁气发〔2024〕43号_分发正文.doc

    附件1:现行主要防雷安全标准规范.doc

    附件2: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系列标准查询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