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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4月3日 文号:宁气发〔2026〕26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宁夏气象局关于印发《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区防雷安全检测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检测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宁夏气象局制定了《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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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区防雷安全检测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检测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区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质量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违法必究”的方针,依托宁夏气象安全数治监管服务平台等数字化监管方式,采取防雷安全监管督查互检、防雷检测单位专项检查、防雷检测质量考核等手段,强化对全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以提升防雷检测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检测质量为核心,严格检查,精准执法,全面落实防雷检测相关责任,构建“政府领导、行业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防雷安全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1.防雷安全监管履职能力显著提升。通过组织全区防雷安全监管督查互检,进一步强化区、市、县三级气象主管机构全面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对照权责清单,开展防雷安全监管履职风险排查,确保监管、整改闭环管理。及时立案查处防雷检测单位无资质超资质检测、拒绝检测、虚假检测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

2.防雷检测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统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模板,推广使用宁夏气象安全数治监管服务平台,组织防雷检测质量考核等措施,确保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防雷检测活动,检测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检测报告格式统一、内容全面规范。

3.防雷检测质量显著提升。通过数字化监管,宁夏气象安全数治监管服务平台上传检测报告及时率达到90%以上,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隐患整改闭环率达到100%;防雷检测质量年度考核项目验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所有检测资质单位(含区外入宁机构及分支机构)。

(二)主要任务

1.防雷安全监管督查互检。由宁夏气象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市气象局分管领导和执法骨干参与,以“互查、互学、互促”为目标,对全区5市及部分县(区)气象局开展的防雷安全监管、气象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督查互检,督促指导市、县级气象部门依法履职,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2.防雷检测单位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在宁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含区外入宁机构及分支机构)专项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线上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测资质动态核查,重点检查检测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是否存在超资质检测(如乙级资质检测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涂改、伪造资质证书等行为。二是检测技术人员社保与执业情况核查,重点检查检测人员是否与资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是否具备相应检测能力,同一人员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检测单位执业等。三是监管平台使用情况核查,重点检查检测单位是否存在有意逃避监管、故意不使用宁夏气象安全数治监管服务平台、不按时上传防雷检测报告等情况。

3.防雷检测质量考核。根据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宁气规发〔2025〕3号),制定防雷检测质量考核方案,明确抽检比例、现场复核流程及检测报告核查标准;组建考核专家组,规范考核实施流程,高质量完成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防雷检测数字化监管。依托宁夏气象安全数治监管服务平台强化靶向执法与全过程监管,定期抽查防雷检测单位检测报告上传情况,对其检测业务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检测技术人员等异常情况,采取分类核验、溯源核查等处置措施,规范检测流程。针对超资质检测、虚假检测等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5.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倒查。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通过对本行政区域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检查,倒查防雷检测单位检测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及检测报告质量。督促指导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在选择检测单位时核实检测资质证书真伪、等级,核查实际检测人员与检测报告签字人员是否一致,严禁委托无资质、超资质或者挂靠资质的单位和人员开展防雷检测活动。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质量提升行动自2026年4月起,至11月底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与学习培训(2026年4月)

1.各防雷检测单位开展自查,重点排查资质合规性、人员到位情况及档案管理等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宁夏气象局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nxqxjzcfgc@163.com)。

2.宁夏气象局适时组织并举办全区气象行政执法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重点培训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行政执法重点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防雷检测实务及宁夏气象安全数治监管服务平台应用等。

(二)第二阶段:督查互检与质量考核(2026年5月至8月)

1.开展防雷安全监管督查互检。对全区5市及部分县(区)气象局开展的防雷安全监管、气象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督查互检。

2.开展防雷检测单位专项检查。对在宁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所有检测资质单位(含区外入宁机构及分支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3.开展防雷检测质量考核。委托宁夏气象综合保障中心开展2026年度防雷检测质量考核工作。

4.开展防雷检测数字化监管与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倒查工作,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质量提升行动各阶段穿插组织实施。

(三)第三阶段:整改提升与行政执法(2026年9月至10月)

1.汇总分析各单位检查结果并进行通报,适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检测单位名单及典型违法案例。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3.对涉及无资质或超资质检测、虚假检测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第四阶段:总结验收与长效机制(2026年11月)

全面总结质量提升行动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固化长效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是防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雷检测市场监管也是气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严防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以严格检查、精准执法推动防雷检测责任落实落细,实现防雷检测技术水平和检测质量大幅提升。

(二)建强执法队伍

各单位要将有经验、懂专业的执法人员充实到此次质量提升行动中来,确保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充足、能力过硬。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存在突出问题隐患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技术支撑

各单位要注重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宁夏气象安全数治监管服务平台数据的分析应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精准识别和信息比对,强化靶向执法与全过程监管,提高执法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节点,广泛宣传防雷安全法律法规,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多发通报,多发提示函,严格落实防雷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着力构建我区防雷检测市场健康、有序、良性竞争的发展环境。